附件 即墨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準(含國發〔2016〕72號文件規定的外商投資項目) | 區發展改革局 | 區發展改革局(受委托承辦部分市政府事權事項); 區政府(由行政審批局承辦) | 《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 《國務院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的通知》(國發〔2016〕72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山東省2017年本)的通知》(魯政發〔2017〕31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23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青島市2017年本)的通知》(青政發〔2017〕31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2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 | 區發展改革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3 | 民辦、中外合作開辦中等及以下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籌設審批 | 區教育體育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4 | 中等及以下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設置審批 | 區教育體育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5 | 從事文藝、體育等專業訓練的社會組織自行實施義務教育審批 | 區教育體育局 | 區教育體育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
6 | 校車使用許可 | 區教育體育局 | 區政府(由區行政審批局會同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區交通運輸局承辦)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7 | 教師資格認定 | 區教育體育局 | 區教育體育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教師資格條例》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8 |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審批 | 區教育體育局 | 區教育體育局; 各鎮政府 |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
9 | 民用槍支及槍支主要零部件、彈藥配置許可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 |
10 | 舉行集會游行示威許可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游行示威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游行示威法實施條例》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游行示威法〉辦法》 |
11 | 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許可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 |
12 | 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印鑄刻字業暫行管理規則》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公安部關于深化娛樂服務場所和特種行業治安管理改革進一步依法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工作意見》(公治〔2017〕529號) |
13 | 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公安部關于深化娛樂服務場所和特種行業治安管理改革進一步依法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工作意見》(公治〔2017〕529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4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信息網絡安全審核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
15 | 舉辦焰火晚會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許可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公安部辦公廳關于貫徹執行〈大型焰火燃放作業人員資格條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業單位資質條件及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公治〔2010〕592號) |
16 | 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運達地或者啟運地) |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關于優化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審批進一步深化煙花爆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發〔2019〕218號) |
17 | 民用爆炸物品購買許可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
18 | 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許可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運達地)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
19 | 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20 | 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許可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21 | 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許可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 《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2 | 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區域審批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23 | 易制毒化學品購買許可(除第一類中的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外)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
24 | 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
25 |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范設施建設方案審批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范設施建設許可實施辦法》(公安部令第86號) |
26 |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范設施建設工程驗收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范設施建設許可實施辦法》(公安部令第86號) |
27 | 機動車登記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28 | 機動車臨時通行牌證核發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29 | 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核發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30 | 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審驗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31 | 校車駕駛資格許可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
32 | 非機動車登記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山東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 |
33 |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審查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
34 | 戶口遷移審批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
35 | 犬類準養證核發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 |
36 | 社會團體成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 | 區民政局 | 區行政審批局(實行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雙重負責管理體制的,由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實施前置審查) |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37 | 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 | 區民政局 | 區行政審批局(實行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雙重負責管理體制的,由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實施前置審查) |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38 | 宗教活動場所法人成立、變更、注銷登記 | 區民政局 | 區行政審批局(由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實施前置審查) | 《宗教事務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39 | 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資格審批 | 區民政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40 | 殯葬設施建設審批 | 區民政局 | 區政府;區行政審批局 | 《殯葬管理條例》 《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41 | 地名命名、更名審批 | 區民政局 | 區級有關部門 | 《地名管理條例》 |
42 | 律師執業、變更執業機構許可(含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居民及臺灣居民申請律師執業、變更執業機構) | 區司法局 | 區司法局(受市司法局委托,初審省司法廳事權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法律服務業行政權力事項受理(初審)權限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86號) |
43 | 律師事務所及分所設立、變更、注銷許可 | 區司法局 | 區司法局(受市司法局委托,初審省司法廳事權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法律服務業行政權力事項受理(初審)權限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86號) |
44 | 司法鑒定機構及分支機構設立、變更、延續、注銷登記 | 區司法局 | 區司法局(受市司法局委托,受理省司法廳事權事項)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 《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95號) 《山東省司法鑒定條例》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法律服務業行政權力事項受理(初審)權限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86號) |
45 | 司法鑒定人執業、變更、延續、注銷登記 | 區司法局 | 區司法局(受市司法局委托,受理省司法廳事權事項)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 《司法鑒定人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96號) 《山東省司法鑒定條例》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法律服務業行政權力事項受理(初審)權限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86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46 | 中介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審批 | 區財政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0號,2019年3月財政部令第98號修正)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47 | 職業培訓學?;I設審批 | 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48 | 職業培訓學校辦學許可 | 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49 |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 | 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50 |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 | 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9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51 | 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 | 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勞部發〔1994〕503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52 | 開采礦產資源審批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 《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 |
53 | 無居民海島生物和非生物標本采集審批 | 區海洋發展局 | 區海洋發展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 |
54 |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需要利用屬于國家秘密的基礎測繪成果審批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 《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國測法字〔2006〕13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55 |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核發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自然資源局(已委托青島藍谷管理局、即墨經濟開發區管委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68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賦予經濟功能區相應經濟管理權限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賦予青島藍谷管理局審批權限的通知》(即政發〔2019〕17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即墨經濟開發區賦權事項的通知》(即政發〔2021〕31號) |
56 | 海域使用審核 | 區海洋發展局 | 青島藍谷管理局(受委托實施市海洋發展局事權事項); 區海洋發展局(已委托青島藍谷管理局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 《國務院關于加強濱海濕地保護嚴格管控圍填海的通知》(國發〔2018〕24號) 《海域使用權管理規定》(國海發〔2006〕27號) 《山東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賦予經濟功能區相應經濟管理權限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賦予青島藍谷管理局審批權限的通知》(即政發〔2019〕17號) |
57 |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后土地使用權分割轉讓批準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
58 | 鄉(鎮)村企業使用集體建設用地審批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政府(由區自然資源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
59 | 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使用集體建設用地審批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政府(由區自然資源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60 | 臨時用地審批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61 | 建設用地、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自然資源局(已委托青島藍谷管理局、即墨經濟開發區管委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賦予經濟功能區相應經濟管理權限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賦予青島藍谷管理局審批權限的通知》(即政發〔2019〕17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即墨經濟開發區賦權事項的通知》(即政發〔2021〕31號) |
62 | 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生產審查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政府(由區自然資源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
63 | 一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 市生態環境局即墨分局 | 青島藍谷管理局(受委托實施市生態環境局事權事項); 市生態環境局即墨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賦予經濟功能區相應經濟管理權限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21號) |
64 | 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 市生態環境局即墨分局 | 青島藍谷管理局(受委托實施市生態環境局事權事項); 市生態環境局即墨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 《山東省海洋環境保護條例》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賦予經濟功能區相應經濟管理權限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2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65 | 核與輻射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 市生態環境局即墨分局 | 青島藍谷管理局(受委托實施市生態環境局事權事項); 市生態環境局即墨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賦予經濟功能區相應經濟管理權限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21號) |
66 | 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 市生態環境局即墨分局 | 市生態環境局即墨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 |
67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審批 | 市生態環境局即墨分局 | 市生態環境局即墨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 《中央編辦關于生態環境部流域生態環境監管機構設置有關事項的通知》(中編辦發〔2019〕26號) |
68 | 防治污染設施拆除或閑置審批 | 市生態環境局即墨分局 | 市生態環境局即墨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 |
69 |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 | 市生態環境局即墨分局 | 市生態環境局即墨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70 | 放射性核素排放許可 | 市生態環境局即墨分局 | 市生態環境局即墨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71 |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 |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 區行政審批局(已委托青島藍谷管理局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8號公布,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52號修正)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賦予經濟功能區相應經濟管理權限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21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賦予青島藍谷管理局審批權限的通知》(即政發〔2019〕17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72 | 商品房預售許可 |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山東省商品房銷售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73 | 關閉、閑置、拆除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許可 |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 區行政審批局會同市生態環境局即墨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74 | 拆除環境衛生設施許可 |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 區行政審批局(受委托實施市行政審批局事權事項)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23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75 | 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 |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建筑廢棄物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240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76 | 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 |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 區行政審批局(已委托青島藍谷管理局實施) |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賦予經濟功能區相應經濟管理權限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21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賦予青島藍谷管理局審批權限的通知》(即政發〔2019〕17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77 | 拆除、改動、遷移城市公共供水設施審核 |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城市供水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78 | 拆除、改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審核 |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 區行政審批局(已委托青島藍谷管理局實施) |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賦予經濟功能區相應經濟管理權限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21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賦予青島藍谷管理局審批權限的通知》(即政發〔2019〕17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79 | 由于工程施工、設備維修等原因確需停止供水的審批 |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城市供水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80 | 燃氣經營許可 |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81 | 燃氣經營者改動市政燃氣設施審批 |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 區行政審批局(已委托青島藍谷管理局實施) |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賦予經濟功能區相應經濟管理權限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21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賦予青島藍谷管理局審批權限的通知》(即政發〔2019〕17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82 | 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 |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 區行政審批局(已委托青島藍谷管理局實施) |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賦予經濟功能區相應經濟管理權限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21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賦予青島藍谷管理局審批權限的通知》(即政發〔2019〕17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83 | 特殊車輛在城市道路上行駛審批 |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84 | 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性質審批 |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85 | 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 |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 區行政審批局(受委托實施市行政審批局事權事項); 區行政審批局 | 《城市綠化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城市綠化條例》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23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86 |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 |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51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87 |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 |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51號) |
88 | 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公共場所修建臨時建筑等設施審批 |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區自然資源局 | 各鎮政府 | 《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
89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區綜合執法局 | 區行政審批局(部分已委托青島藍谷管理局實施)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賦予經濟功能區相應經濟管理權限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21號) 《青島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賦予青島藍谷管理局審批權限的通知》(即政發〔2019〕17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90 | 臨時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審批 |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91 | 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 |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
92 | 公路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審批 | 區交通運輸局 | 區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4號) |
93 | 公路建設項目施工許可 | 區交通運輸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5年第11號修正)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94 | 公路建設項目竣工驗收 | 區交通運輸局 | 區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 《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號) 《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4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95 | 公路超限運輸許可 | 區交通運輸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96 | 涉路施工許可 | 區交通運輸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路政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81號修正)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97 | 更新采伐護路林審批 | 區交通運輸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路政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81號修正)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98 | 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 | 區交通運輸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99 | 道路旅客運輸站經營許可 | 區交通運輸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00 |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從事普通貨運經營外) | 區交通運輸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6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17號修正)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01 | 出租汽車經營許可 | 區交通運輸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16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16號修正)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網信辦令2016年第60號公布,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令2019年第46號修正)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02 | 出租汽車車輛運營證核發 | 區交通運輸局 | 區交通運輸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16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16號修正)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網信辦令2016年第60號公布,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令2019年第46號修正) |
103 | 水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審批 | 區交通運輸局 | 區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
104 | 通航建筑物運行方案審批 | 區交通運輸局 | 區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 《通航建筑物運行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6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05 | 水運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 | 區交通運輸局 | 區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 《港口工程建設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2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32號修正) 《航道工程建設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44號) |
106 | 危險貨物港口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 | 區交通運輸局 | 區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2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34號修正) |
107 | 危險貨物港口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區交通運輸局 | 區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2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34號修正) |
108 | 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業許可 | 區交通運輸局 | 區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
109 | 港口內進行危險貨物的裝卸、過駁作業許可 | 區交通運輸局 | 區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2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34號修正) 《山東省港口條例》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10 | 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審批 | 區水利局 | 區水利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111 | 取水許可 | 區水利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12 | 洪水影響評價類審批 | 區水利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13 | 河道管理范圍內特定活動審批 | 區水利局 | 區水利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辦法》(省政府令第19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14 | 河道采砂許可 | 區水利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辦法》(省政府令第19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15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 | 區水利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16 |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修建水庫審批 | 區水利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17 | 占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審批 | 區水利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17年第一批市級行政權力事項調整目錄的通知》(青政字〔2017〕21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18 | 利用堤頂、戧臺兼做公路審批 | 區水利局 | 區水利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山東省黃河河道管理條例》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辦法》(省政府令第19號) |
119 | 壩頂兼做公路審批 | 區水利局 | 區水利局 | 《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省政府令第264號) |
120 | 大壩管理和保護范圍內修建碼頭、漁塘許可 | 區水利局 | 區水利局 | 《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 |
121 | 農藥經營許可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農藥管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22 | 獸藥經營許可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獸藥管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23 | 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轉基因棉花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規定》(農業部公告第2436號公布,農業農村部令2019年第2號修正)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24 | 食用菌菌種生產經營許可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行政審批局(受理省農業農村廳事權事項);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食用菌菌種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6年第62號公布,農業部令2015年第1號修正)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25 | 使用低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種用標準的農作物種子審批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政府(由區農業農村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
126 | 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養蜂管理辦法(試行)》(農業部公告第1692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27 | 蠶種生產經營許可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農業農村局(受理省農業農村廳事權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蠶種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6年第68號) |
128 | 農業植物檢疫證書核發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農業農村局 | 《植物檢疫條例》 |
129 | 農業植物產地檢疫合格證簽發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農業農村局 | 《植物檢疫條例》 |
130 | 農業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購、野外考察審批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行政審批局(采集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的,受理省農業農村廳事權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31 | 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核發 | 區農業農村局 區海洋發展局 | 區動物衛生檢疫中心,區海洋發展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動物檢疫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0年第6號公布,農業農村部令2019年第2號修正) |
132 | 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核發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農業農村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133 | 向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輸入易感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審批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動物衛生檢疫中心(受省畜牧局委托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動物檢疫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0年第6號公布,農業農村部令2019年第2號修正) 《山東省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57號發布,省政府令第228號修正)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34 | 動物診療許可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8年第19號公布,農業部令2017年8號修正)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35 | 生鮮乳收購站許可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36 | 生鮮乳準運證明核發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37 | 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證核發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農業農村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
138 | 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農業農村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39 | 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土地經營權審批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政府(由區農業農村局承辦): 各鎮政府、有關街道辦事處(由農村經營管理部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農村部令2021年第1號) |
140 | 農村村民宅基地審批 | 區農業農村局 |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141 | 漁業船舶船員證書核發 | 區海洋發展局 | 區海洋發展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員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4年第4號公布,農業部令2017年第8號修正)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142 | 水產苗種生產經營審批 | 區海洋發展局 | 區海洋發展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水產苗種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5年第46號)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
143 | 水域灘涂養殖證核發 | 區海洋發展局 | 區政府(由區海洋發展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
144 | 圍墾沿海灘涂審批 | 區海洋發展局 | 區政府(由區海洋發展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
145 | 漁業船網工具指標審批 | 區海洋發展局 | 區海洋發展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農業農村部令2018年第1號) |
146 | 漁業捕撈許可 | 區海洋發展局 | 區海洋發展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細則》 《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農業農村部令2018年第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47 | 專用航標的設置、撤除、位置移動和其他狀況改變審批 | 區海洋發展局 | 區海洋發展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標條例》 《漁業航標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8年第13號) |
148 | 漁港內新建、改建、擴建設施或者其他水上、水下施工審批 | 區海洋發展局 | 區海洋發展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
149 | 漁港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裝卸審批 | 區海洋發展局 | 區海洋發展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
150 | 漁業船舶國籍登記 | 區海洋發展局 | 區海洋發展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登記辦法》(農業部令2012年第8號公布,農業部令2013年第5號修正) |
151 | 文藝表演團體設立審批 | 區文化和旅游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52 | 營業性演出審批 | 區文化和旅游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文化部令第47號公布,文化部令第57號修正)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53 | 娛樂場所經營活動審批 | 區文化和旅游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54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籌建審批 | 區文化和旅游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55 | 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審批 | 區文化和旅游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56 | 飲用水供水單位衛生許可 | 區衛生健康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57 |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 | 區衛生健康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23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58 | 醫療機構建設項目放射性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 | 區衛生健康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衛生部令第46號公布,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8號修正)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59 | 醫療機構建設項目放射性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 | 區衛生健康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衛生部令第46號公布,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8號修正)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60 | 醫療機構設置審批 | 區衛生健康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61 | 醫療機構執業登記 | 區衛生健康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62 | 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 | 區衛生健康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 《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許可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衛婦發〔1995〕7號公布,國家衛生健康委令第7號修正)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63 | 放射源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許可 | 區衛生健康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衛生部令第46號公布,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8號修正)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64 | 醫療機構購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許可 | 區衛生健康局 | 區行政審批局(受市行政審批局委托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23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65 | 單采血漿站設置審批 | 區衛生健康局 | 區行政審批局(初審省衛生健康委事權事項) | 《血液制品管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66 | 醫師執業注冊 | 區衛生健康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 《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13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67 | 鄉村醫生執業注冊 | 區衛生健康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68 | 母嬰保健服務人員資格認定 | 區衛生健康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 《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許可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衛婦發〔1995〕7號公布,國家衛生健康委令第7號修正)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69 | 護士執業注冊 | 區衛生健康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護士條例》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70 | 石油天然氣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區應急局 | 區應急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6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7號修正)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明確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監管職責等事項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一〔2013〕143號) |
171 | 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區應急局 | 區應急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6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7號修正) 《冶金企業和有色金屬企業安全生產規定》(安全監管總局令第91號) |
172 |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 | 區應急局 | 區應急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5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9號修正) |
173 | 生產、儲存煙花爆竹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區應急局 | 區應急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6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7號修正) |
174 |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 | 區應急局 | 區應急局 |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5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75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
176 | 銀行賬戶開戶許可 | 人民銀行即墨支行 | 人民銀行即墨支行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177 | 國庫集中收付代理銀行資格認定 | 人民銀行即墨支行 | 人民銀行即墨支行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178 | 保稅倉庫設立審批 | 即墨海關 | 即墨海關(受理青島海關事權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倉庫及所存貨物的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105號公布,海關總署令第240號修正) |
179 | 出口監管倉庫設立審批 | 即墨海關 | 即墨海關(受理青島海關事權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出口監管倉庫及所存貨物的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33號公布,海關總署令第243號修正) |
180 | 保稅物流中心設立審批 | 即墨海關 | 即墨海關(受理青島海關事權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物流中心(A型)的暫行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29號公布,海關總署令第243號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物流中心(B型)的暫行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30號公布,海關總署令第243號修正) |
181 | 海關監管貨物倉儲企業注冊 | 即墨海關 | 即墨海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區管理暫行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32號公布,海關總署令第240號修正)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82 | 出境特定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生產、加工、存放單位注冊登記 | 即墨海關 | 即墨海關(受理部分青島海關事權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
183 | 國境口岸衛生許可 | 即墨海關 | 即墨海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
184 | 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 | 區稅務局 | 區稅務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185 | 食品生產許可 | 區市場監管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市場監管總局令第24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17年第三批市級行政權力事項調整目錄的通知》(青政字〔2017〕52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86 | 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 | 區市場監管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市場監管總局令第24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87 | 食品經營許可 | 區市場監管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88 |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 區市場監管局 | 區市場監管局(受市行政審批局委托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山東省特種設備安全條例》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23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
189 |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資格認定 | 區市場監管局 | 區市場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第70號公布,質檢總局令第140號修正)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190 | 計量標準器具核準 | 區市場監管局 | 區行政審批局(受委托實施部分市行政審批局事權事項);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23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91 | 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授權 | 區市場監管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92 | 企業登記注冊 | 區市場監管局 | 區行政審批局(部分已委托青島藍谷管理局實施),區市場監管局(外商投資企業登記)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賦予經濟功能區相應經濟管理權限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21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賦予青島藍谷管理局審批權限的通知》(即政發〔2019〕17號) |
193 | 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 | 區市場監管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個體工商戶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94 | 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注冊 | 區市場監管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195 | 廣播電視專用頻段頻率使用許可 | 區文化和旅游局 | 區文化和旅游局(受理廣電總局事權事項并逐級上報)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
196 | 廣播電臺、電視臺設立、終止審批 | 區文化和旅游局 | 區文化和旅游局(受理廣電總局事權事項并逐級上報)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
197 | 廣播電臺、電視臺變更臺名、臺標、節目設置范圍或節目套數審批 | 區文化和旅游局 | 區文化和旅游局(受理廣電總局事權事項并逐級上報)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
198 | 鄉鎮設立廣播電視站和機關、部隊、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設立有線廣播電視站審批 | 區文化和旅游局 | 區文化和旅游局(初審省廣電局事權事項)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廣播電視站審批管理暫行規定》(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32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99 | 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審批 | 區文化和旅游局 | 區文化和旅游局(受理省廣電局事權事項并逐級上報)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管理辦法》(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35號公布,廣播電視總局令第9號修正)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省政府令第264號) |
200 |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安裝服務許可 | 區文化和旅游局 | 區文化和旅游局(初審省廣電局事權事項) |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安裝服務暫行辦法》(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60號公布,廣播電視總局令第10號修正) 《廣電總局關于設立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安裝服務機構審批事項的通知》(廣發〔2010〕24號) |
201 | 設置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審批 | 區文化和旅游局 | 區文化和旅游局(初審省廣電局事權事項)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 |
202 | 舉辦健身氣功活動及設立站點審批 | 區教育體育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健身氣功管理辦法》(體育總局令2006年第9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省級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省政府令第230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203 | 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 | 區教育體育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全民健身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04 | 臨時占用公共體育設施審批 | 區教育體育局 | 區教育體育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 |
205 | 出版物零售業務經營許可 | 區文化和旅游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出版管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206 | 宗教活動場所籌備設立審批 | 區委統戰部(區民族宗教局) | 區民族宗教局(初審省民族宗教委事權事項); 區民族宗教局(初審市民族宗教局事權事項) | 《宗教事務條例》 |
207 | 宗教活動場所設立、變更、注銷登記 | 區委統戰部(區民族宗教局) | 區民族宗教局 | 《宗教事務條例》 |
208 | 宗教活動場所內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許可 | 區委統戰部(區民族宗教局) | 區民族宗教局(初審省民族宗教委事權事項); 區民族宗教局(受委托實施市民族宗教局事權事項); 區民族宗教局 | 《宗教事務條例》 《宗教事務部分行政許可項目實施辦法》(國宗發〔2018〕11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23號) |
209 | 宗教臨時活動地點審批 | 區委統戰部(區民族宗教局) | 區民族宗教局 | 《宗教事務條例》 |
210 | 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接受境外捐贈審批 | 區委統戰部(區民族宗教局) | 區民族宗教局 | 《宗教事務條例》 《宗教事務部分行政許可項目實施辦法》(國宗發〔2018〕1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11 | 華僑回國定居審批 | 區委統戰部(區僑辦) | 區行政審批局(初審市行政審批局事權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華僑回國定居辦理工作規定》(國僑發〔2013〕18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212 | 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 | 區氣象局 | 區氣象局 | 《氣象災害防御條例》 |
213 | 雷電防護裝置竣工驗收 | 區氣象局 | 區氣象局 | 《氣象災害防御條例》 |
214 | 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活動審批 | 區氣象局 | 區氣象局會同有關部門 | 《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 《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省級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省政府令第230號) |
215 | 在電力設施周圍或者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作業審批 | 區發展改革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電力設施保護條例》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216 | 新建不能滿足管道保護要求的石油天然氣管道防護方案審批 | 區發展改革局 | 區發展改革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 |
217 | 可能影響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的施工作業審批 | 區發展改革局 | 區發展改革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18 |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 | 區煙草專賣局 | 區煙草專賣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
219 | 普通護照簽發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受理國家移民局事權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
220 | 出入境通行證簽發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受理國家移民局事權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 |
221 | 邊境管理區通行證核發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邊境管理區通行證管理辦法》 |
222 | 內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證、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簽發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受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事權事項) | 《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 |
223 |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簽發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可受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事權事項) | 《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 |
224 | 港澳居民定居證明簽發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可受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事權事項) | 《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 |
225 | 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簽發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受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事權事項) | 《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26 |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簽發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可受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事權事項) | 《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 |
227 | 臺灣居民定居證明簽發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部分情形受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事權事項) | 《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 |
228 | 林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山東省種子條例》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229 | 林草植物檢疫證書核發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自然資源局 | 《植物檢疫條例》 |
230 | 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建設審批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 《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231 | 建設項目使用草原審批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32 | 林木采伐許可證核發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 |
233 | 從事營利性治沙活動許可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 |
234 | 進入自然保護區從事有關活動審批 | 區自然資源局 | 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 《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 |
235 | 獵捕陸生野生動物審批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236 | 森林草原防火期內在森林草原防火區野外用火審批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政府(由區自然資源局承辦) | 《森林防火條例》 《草原防火條例》 《山東省實施〈森林防火條例〉辦法》 |
237 | 森林草原防火期內在森林草原防火區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動審批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自然資源局 | 《森林防火條例》 《草原防火條例》 |
238 | 進入森林高火險區、草原防火管制區審批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政府(由區自然資源局承辦);區自然資源局 | 《森林防火條例》 《草原防火條例》 |
239 | 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林地經營權審批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政府(由區自然資源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40 | 建設工程文物保護許可 | 區文化和旅游局 | 區政府(由區行政審批局承辦,征得市行政審批局同意);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山東省文物保護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241 | 文物保護單位原址保護措施審批 | 區文化和旅游局 | 區文化和旅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242 | 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屬于國家所有的紀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變用途審批 | 區文化和旅游局 | 區政府(由區行政審批局承辦,征得市行政審批局同意)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243 | 不可移動文物修繕審批 | 區文化和旅游局 | 區文化和旅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244 | 非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和其他單位借用國有館藏文物審批 | 區文化和旅游局 | 區文化和旅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245 | 博物館處理不夠入藏標準、無保存價值的文物或標本審批 | 區文化和旅游局 | 區文化和旅游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246 | 確有專長的中醫醫師資格認定 | 區衛生健康局 | 區衛生健康局(受理省衛生健康委事權事項并逐級上報)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15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47 | 確有專長的中醫醫師執業注冊 | 區衛生健康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15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248 | 中醫醫療機構設置審批 | 區衛生健康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249 | 中醫醫療機構執業登記 | 區衛生健康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50 | 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區應急局 | 區應急局(受委托實施部分市應急局事權事項); 區應急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煤礦安全監察條例》 《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察規定》(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1號修正)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6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7號修正)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國家取消和下放投資審批有關建設項目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政法〔2013〕120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明確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監管職責等事項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一〔2013〕14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公告》(2021年第1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23號) |
251 | 經常項目收支企業核準 | 國家外匯局即墨支局 | 國家外匯局即墨支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252 | 經常項目特定收支業務核準 | 國家外匯局即墨支局 | 國家外匯局即墨支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253 | 經常項目外匯存放境外核準 | 國家外匯局即墨支局 | 國家外匯局即墨支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254 | 境外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登記核準 | 國家外匯局即墨支局 | 國家外匯局即墨支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255 | 境內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登記核準 | 國家外匯局即墨支局 | 國家外匯局即墨支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56 | 外幣現鈔提取、出境攜帶、跨境調運核準 | 國家外匯局即墨支局 | 國家外匯局即墨支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257 | 跨境證券、衍生產品外匯業務核準 | 國家外匯局即墨支局 | 國家外匯局即墨支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
258 | 境內機構外債、跨境擔保核準 | 國家外匯局即墨支局 | 國家外匯局即墨支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259 | 境內機構(不含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外債權核準 | 國家外匯局即墨支局 | 國家外匯局即墨支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
260 | 資本項目外匯資金結匯核準 | 國家外匯局即墨支局 | 國家外匯局即墨支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
261 | 資本項目外匯資金購付匯核準 | 國家外匯局即墨支局 | 國家外匯局即墨支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
262 | 經營或者終止結售匯業務審批 | 國家外匯局即墨支局 | 國家外匯局即墨支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
263 | 非銀行金融機構經營、終止結售匯業務以外的外匯業務審批 | 國家外匯局即墨支局 | 國家外匯局即墨支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
264 | 藥品零售企業籌建審批 | 區市場監管局 | 區行政審批局(受委托實施部分市行政審批局事權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23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65 | 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 | 區市場監管局 | 區行政審批局(受委托實施部分市行政審批局事權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23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266 | 延期移交檔案審批 | 區委辦公室(區檔案局) | 區檔案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 |
267 | 電影放映單位設立審批 | 區文化和旅游局 | 區行政審批局(受委托實施省電影局事權事項);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電影管理條例》 《外商投資電影院暫行規定》(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商務部、文化部令第21號公布,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51號修正)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省政府令第264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268 | 事業單位登記 | 區委編辦 | 區事業單位監督管理局 |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央編辦發〔2014〕4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69 | 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項目報建審批 |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 區行政審批局(已委托青島藍谷管理局實施) | 《中共中央 國務院 中央軍委關于加強人民防空工作的決定》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賦予經濟功能區相應經濟管理權限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21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賦予青島藍谷管理局審批權限的通知》(即政發〔2019〕17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270 |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審批 |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271 | 占用國防交通控制范圍土地審批 | 區交通運輸局 | 區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交通法》 《國防交通條例》 |
272 | 建設工程、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自然資源局(已委托青島藍谷管理局、即墨經濟開發區管委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山東省城鄉規劃條例》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賦予經濟功能區相應經濟管理權限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賦予青島藍谷管理局審批權限的通知》(即政發〔2019〕17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即墨經濟開發區賦權事項的通知》(即政發〔2021〕31號) |
273 |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自然資源局(已委托青島藍谷管理局、即墨經濟開發區管委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山東省城鄉規劃條例》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賦予經濟功能區相應經濟管理權限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賦予青島藍谷管理局審批權限的通知》(即政發〔2019〕17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即墨經濟開發區賦權事項的通知》(即政發〔2021〕3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74 | 臨時占用道路從事大型活動的許可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 |
275 | 在限制、禁止的區域或者路段通行、??繖C動車的許可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 |
276 | 人工繁育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許可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自然資源局 |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 |
277 | 出售、購買、利用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審批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278 | 外國人對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進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攝電影、錄像審批 | 區自然資源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279 | 供熱企業停業許可 |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山東省供熱條例》 《山東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80 | 供水企業停業歇業許可 |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 區行政審批局(受委托實施市行政審批局事權事項) | 《山東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23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281 | 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經營(含線路經營)許可 | 區交通運輸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282 | 使用浮橋或載客十二人以下船舶從事水路運輸經營許可 | 區交通運輸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山東省水路交通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283 | 漁業港口經營許可 | 區海洋發展局 | 區海洋發展局 | 《山東省漁業港口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 |
284 | 獵捕省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審批 | 區海洋發展局 | 區海洋發展局 |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 |
285 | 出售、購買、利用省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審批 | 區海洋發展局 | 區海洋發展局 |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 |
286 | 人工繁育省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審批 | 區海洋發展局 | 區海洋發展局 |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管部門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87 | 外國人在我省對省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進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攝電影、錄像等活動審批 | 區海洋發展局 | 區海洋發展局 |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 |
288 | 對尚未被認定為文物的監管物品審核 | 區文化和旅游局 | 區文化和旅游局 | 《山東省文物保護條例》 |
289 | 食品小作坊、小餐飲登記 | 區市場監管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290 | 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用互助業務審批 | 區地方金融監管局 | 區地方金融監管局 | 《山東省地方金融條例》 |
291 | 一般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定 | 區應急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山東省防震減災條例》 《山東省建設工程抗震設防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
292 | 地震觀測環境保護范圍內建設工程項目審批 | 區應急局 | 區行政審批局 | 《山東省地震監測設施與地震觀測環境保護條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號)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即墨區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清單的通知》(即政發〔2020〕2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