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訂背景及過程
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政府組織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2019年機構改革以來,我區應急管理體制機制逐步完善,應急管理綜合能力不斷提升,全新的應急管理模式對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出了更高標準和要求,為此,區應急管理局依據新修訂的《青島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青政發〔2022〕4號),結合即墨實際,對原《總體預案》進行了修訂。修訂工作經過集中編制、征求意見、專家評審等必經階段,對響應分級、組織指揮體系、信息報告、預案管理等重點內容進行了認真研究,并與上級總體預案進行充分銜接。
二、主要內容及特點
《總體預案》規定了突發事件應對的工作原則、組織體系、運行機制以及應急保障等內容,用來指導全區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資源保障以及恢復重建等工作。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應急預案體系更加完善。本次修訂將原有7個章節(總則、組織體系、運行機制、應急保障、宣教培訓和演練、責任追究、附則)調整為8個章節(總則、應急預案體系、組織指揮體系、運行機制、資源保障、責任與獎懲、預案管理、附則),將宣教培訓和演練有關內容并入預案管理章節,新增了應急預案體系章節,規范強化應急預案分類和定義,明確鎮街政府要修編總體預案,進一步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二)組織指揮體系更加健全。明確由區政府統一領導全區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鎮街政府和功能區管委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由區級議事協調機構和按照應急響應要求設立的區級專項應急指揮機制(根據應急預案成立的專項應急指揮部),分別負責相關類別突發事件的防范應對工作,規定了相關機構(機制)的主要職責,使修訂后的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內容更加全面。
(三)分級應對銜接更加順暢。針對原預案中缺少上下級政府同時應對如何銜接的問題,本次修訂進一步細化了響應分級的規定,明確一般突發事件由區政府負責應對,事發單位、鎮(街)政府、功能區管委及區政府有關部門進行先期處置,必要時,報請市政府相關牽頭部門響應支援。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由區政府統一指揮進行先期處置,在上級政府統一指揮下開展協同處置。涉及跨區(市)行政區域的,由區政府報請市政府協調應對。對于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重點地區、重大會議、重大活動期間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上級現場指揮機構設立后,下級現場指揮機構應納入其中,在上級現場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確保上下銜接更加順暢。
(四)應急預案管理更加規范。本次修訂在體例上遵循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主要內容嚴格遵照青島市總體預案要求進行了重建和完善,進一步明確了預案編制、審批與銜接、演練、評估與修訂、宣傳培訓等相關要求,努力做到定義清楚,理由充分,操作規范,有力指導全區應急預案和應急演練工作。
????三、咨詢部門
????即墨區應急管理局,聯系電話:0532-88557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