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即墨區“三無”船舶清理整治專項
行動方案》的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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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海洋強國戰略思想,嚴厲打擊各類“三無”船舶違法違規行為,根據國家、省、市、區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現從文件出臺背景、制定依據、目標任務、主要內容、重要意義、特色亮點六個方面作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
2021年12月22日,山東省應急管理廳等七部門出臺《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海上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魯應急字〔2021〕149號),要求“建立‘三無’船舶取締機制,形成船舶安全生產監管合力”。2022年4月8日,青島市海洋發展局等九部門出臺《關于印發<涉漁“三無”船舶清理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青海發〔2022〕12號) ,要求沿海各區市開展涉漁“三無”船舶清理整治專項行動。
二、制定依據
(一)《國務院對清理、取締“三無”船舶通告的批復》(國函〔1994〕111號)
(二)《山東省規范海洋漁業船舶捕撈規定》
(三)山東省應急管理廳等七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海上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魯應急字〔2021〕149號)
(四)青島市海洋發展局等九部門《關于印發<涉漁“三無”船舶清理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青海發〔2022〕12號)
三、目標任務
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原則,組織執法力量,開展“起底式、拉網式、全覆蓋” 巡查執法,實施“逐港逐船、核查認定、定點清理”方式,依法清理取締“三無”船舶。
四、主要內容
《方案》主要分為組織領導、實施步驟、認定原則、工作措施、保障措施、工作要求等方面,對“三無”船舶清理整治專項行動進行具體部署。
(一)組織領導。成立“三無”船舶清理整治工作專班,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沿海各鎮街主要負責人任成員,統籌指揮“三無”船舶清理整治專項行動相關工作。沿海各鎮街要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
(二)實施步驟。專項行動分為宣傳教育和摸底排查、認定扣押、核實處理三個階段。由沿海各鎮街牽頭,“三無”船舶聯合認定小組配合開展聯合行動,全面摸排“三無”船舶,集中上岸、集中看管。聯合認定小組依法依規認定核實后,由各相關執法單位做出相應處理決定。
(三)認定原則。規定了可以認定為“三無”船舶的七種情形。
(四)工作措施。各相關單位、沿海鎮街組織力量,強化海、港、岸現場排查,鎮街、村莊實地排查,船舶修造企業實地排查及港口碼頭源頭治理。
(五)保障措施。成立由公安、海洋發展、交通運輸等單位組成的督查小組,負責定期督導屬地鎮街、村莊履職盡責情況;專項行動經費由鎮街先行墊付,專項行動結束后,區財政局、海洋發展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成立審核小組,對專項行動費用進行審核,報區政府同意后,實際費用由區財政列支并按程序撥付。
(六)工作要求。對各相關單位、沿海鎮街在壓實各方責任,完善協作機制,強化宣傳引導,做好輿情處置等方面提出要求,在專項行動過程中要嚴肅工作紀律,依法嚴格辦案,及時報送工作開展情況。
五、重要意義
深入開展“三無”船舶清理整治工作,對維護海上生產作業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漁業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下一步,相關部門和沿海鎮街要充分認識“三無”船舶整治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深刻認清當前海上安全生產嚴峻形勢,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和具體工作要求上來,堅決打贏“三無”船舶清理整治攻堅戰。
六、特色亮點
我區“三無”船舶清理整治不僅包括涉漁“三無”船舶,還包括從事客貨運輸、休閑娛樂、體育運動等其他海上“三無”船舶。
七、解釋部門和咨詢電話
即墨區海洋發展局漁政漁港管理科
聯系電話:0532-58551865